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高校申报2020年度河南省工程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7-08

来源:厅科技处

分享:

×
打开微信,扫一扫,轻松分享

教办科技〔2020〕138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0〕519号)要求,决定组织高校建设一批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方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

(二)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三)工程研究中心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具体要求

1.申报程序: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省属和民办高校通过教育厅推荐申报,市属高校通过所在地市发改委推荐申报;

2.申报名额:博士学位授予高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3项,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2项,其他高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项,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优先推荐以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基础,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3.材料编制:请各高校积极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2,Excel格式)。申请高校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4.报送时间、地点:请各高校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复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教育厅科技信息化处,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省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联系电话:0371-69691302

电子邮箱:kjc@haedu.gov.cn

 

2020年7月7日



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doc

附件2:河南省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xls

附件3:真实性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