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来源:厅科技处
豫财税政〔2018〕93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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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