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科技〔2016〕453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的通知》(教技函〔2016〕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和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和培育,符合立项建设和验收认定标准者可通过我厅向教育部申报。希望各高校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把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加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力度,并通过构建国际化高端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境)外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着力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科学家来豫工作,着力提升我省高校承担国际重大项目能力,着力扩大我省高校的国际影响力,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建成创新型河南做出新贡献。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