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与代码之国家标准

更新时间:2012-12-14

来源: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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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与代码之国家标准
 
 学科分类与代码(Classification and code of disciplin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745-92)
说明:本标准仅对一、二、三级学科进行分类。学科代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一级学科用三位数字表示,共设58个一级学科。二、三级学科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一、二级学科中间用点隔开。交叉或具有双重属性的学科,可在两处列类,只在一处给代码,其相关位置不给代码,在说明栏注“见***.****(代码)”或“参见***.****(代码)”。“心理学列入“生物学”下二级学科。门类排列顺序是:
A 自然科学,代码为110-180
B 农业科学,代码为210-240
C医药科学,代码为310-360
D工程与技术科学,代码为410-630
E人文与社会科学,代码为710-910
相应五个门类为科技统计使用,不在标准中出现。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
工程与技术科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
农业科学
医药科学